国家级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幅明显高于其他区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共涉及1090个县级行政区,2019年水土流失面积为165.99万km2,较2018年减少1.78万km2,减幅1.06%。其中,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年际水土流失面积减幅更为明显,达到1.56%,是重点治理区以外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幅的2倍,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幅度也明显高于其他区域,综合治理效果显著。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面积也继续下降,年际减幅为0.81%,生态修复效果明显。
大江大河流域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长江、黄河、淮河(片)、海河、珠江、松辽(片)、太湖和西南诸河等大江大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幅均高于全国整体减幅,各流域水土流失强度均以中轻度为主。淮河(片)和海河流域轻度水土流失占比超过90%,珠江、松辽流域(片)轻度水土流失占比超过70%。各流域中,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占流域土地面积比例最大,为33.25%,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占比最高,为37.39%。与2018年相比,黄河流域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减幅达7.37%。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绝对值居各流域之首,达34.15万km2。与2018年相比,长江流域强烈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进一步下降,轻度水土流失占比提高3.28个百分点。
监测结果表明,近年来,水利部及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19年,水利部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为水土保持“监管强手段、治理补短板”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和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有效查处了一批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水土保持强监管严执法的良好态势。建立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等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水土流失防治格局。以长江、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坡耕地综合治理、侵蚀沟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重点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速增效,在助力脱贫攻坚目标实现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转自:水利部网